突尼斯妇女的权利和角色
这个在妇女地位上快速而持久的改变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前任总统哈比·包格巴的先见之明和能力,创立了这个持续而影响深远的改革。
在独立之初的一些措施中,他通过采取“个人权利法”来改善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妇女待遇。法律有如下的陈述:
学校教育长期以来实行免费义务制,而突尼斯妇女自1957年就获得了选举权。
突尼斯妇女自从国家独立以来广泛参与社会活动,现在她们担任着政府部长、医生、律师、企业经理、行政人员,甚至飞行员等重要职业。